资质材料的主体需和账户主体一致,如账户主体与资质主体不一致,需注意以下事项:
1、如账户主体与资质主体之间存在关联企业关系,可提供关联证明及授权投放协议:
关联企业关系是指两个主体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直接或间接受控于同一公司主体,须提供双方主体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双方关联关系的有效证明。
2、如账户主体与资质主体之间存在业务合作关系,则可提供合法正规合作协议、采购协议、结算协议、开发协议等证明。业务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商与经销商的经销关系、进口经销商与物流提供商的合作关系、应用所有者与应用外包开发商之间的合作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