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CSS编程的OOCSS和SMACSS设计模式

内容摘要
真心觉得写出 CSS 并不难,但是要写出可被维护的 CSS 比其他程式语言都还难。所幸已经有许多大师级的人物,提出许多设计模式和思维,借由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以让事情事半功倍。这
文章正文

真心觉得写出 CSS 并不难,但是要写出可被维护的 CSS 比其他程式语言都还难。所幸已经有许多大师级的人物,提出许多设计模式和思维,借由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以让事情事半功倍。这篇文章就来说说 OOCSS、SMACSS 和撰写 CSS 时应该注意的规范。

(本文的例子用的是 SCSS 语法)
OOCSS

OOCSS 不是什么新技术,只是一种撰写 CSS 的设计模式,或者可以说是一种「道德规范」,大致上我觉得重点只有两个:

  1.     减少对 HTML 结构的依赖
        增加 CSS class 重复性的使用

减少对 HTML 结构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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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av class="nav--main">   
  2.   <ul>   
  3.     <li><a>.........</a></li>   
  4.     <li><a>.........</a></li>   
  5.     <li><a>.........</a></li>   
  6.   </ul>   
  7. </nav>     

一般的导航栏写法,结构应该会像上面的 HTML 范例一样,如果要对那些 <a> 标签定义样式,CSS 的写法可能写成.nav--main ul li a {},这种写法先不管效能上的问题,可以看出来过度地依赖元素标签的结构,有可能之后 HTML 结构改变,这个 CSS 就必须跟著重构,造成维护上多余的成本。

若从这个例子来考量,原则上 <a> 都一定会接在 <li> 标签的后面,一个 <li> 只会有一个 <a>,通常不会独立存在,那就可以写成 .nav--main a {},会是比较好的写法,甚至是直接给 <a> 加上 class nav--main_item。后者是 OOCSS 所提倡的用法。

这样的写法,一来效能理论上比较好(我没办法验证),二来层次比较单纯。
增加 CSS class 的重复使用

在 OOCSS 的观念中,强调重复使用 class,而应该避免使用 id 作为 CSS 的选择器。这种想法就是像
Scalable and Modular Architecture for CSS 看完后会有更深一曾的理解。目前对 SMACSS 的概念仅限于它对 CSS 不同的业务逻辑所做的划分方式:

但我认为原本的设计不是很妥当,因此我自己做了一些改良:
Base

Base 就是设定标签元素的预设值,例如浏览器的 reset 可以写在这里,如果用的是 Compass,只要 @include global-reset 即可。这里只会对标签元素本身做设定,不会出现任何 class 或
id,但是可以有属性选择器或是伪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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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ml {}   
  2. input[type=text] {}   
  3. a:hover {}   

Layout     

Layout 是指整个网站的「大架构」的外观,而非 .button 这种小元件的 class。网站通常会有一些主要的大区块,可能是 header 或 footer,Layout 就是用来定义这些「大架构」的 CSS。如果有做 Responsive Web Design 或是用 Grid System,也是把规则写在 Layout 这里。

以下这是个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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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eader { margin30px 0; }   
  2. #articles-wrapper { ......; }   
  3. .sidebar {   
  4.   &.sidebar--rightright { ......; }   
  5.   &.sidebar-left { ......; }   
  6. }  

通常只有一个选择器,一个 id、或一个 class。
Module

原本的 SMACSS 对 Module 的设计我觉得不是很好,所以我硬是将 Module
拆分出一个 Partial。

这里的 Module 顾名思义,就是可以在其他地方被重复使用,如果要找更明确的例子,我想就像 Twitter Bootstrap 的Only1Word 指出,theme 在 SMACSS 中更类似皮肤。
CSS 规范

这里整理的是我觉得一定要知道的,其他还有很多规范可以转到文末的参考资源连结,那篇文章有介绍更多的细节。
BEM

BEM 即 Block、Element、Modifier 的缩写,这是一种 class 的命名技巧。如果整个 project 只有自己一个人做,那当然是不太可能出现 class 重复的问题,但是如果同时多个 F2E 一起写同个部分的 CSS,就很容易出现共用 class 的问题,因此有了 BEM 这样的命名技巧。

将 Block 区块作为起始开头,像前面 SMACSS 介绍的 Partial 就可以拿来作为 Block 的 prefix 名称;Element 则是 Block 下的元素;Modifier 则是这个元素的属性。

不同 Block 和 Element 用 __ 两个底线区隔开来,不同的 Modifier 则用 -- 两个 dash 区隔。至于 - 一个 dash 则表示这个 class 不依赖任何 Block 或 Element,是个独立的存在,例如:.page-container 或 .article-wrapper。

这里有个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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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sidebar {   
  2.   .sidebar--left__section {   
  3.     .sidebar--left__section--header {}   
  4.     .sidebar--left__section--footer {}   
  5.   }   
  6. }   

Javascript Hook

透过 CSS class 来作为 Javascript 选取 DOM 节点的方式,就是 Javascript Hook。用 jQuery 可以常常看到这样的写法:$('.nav--main a'),可是当 CSS 跟 Javascript 搅在一起反而造成两边维护上的不便,当改了 CSS 时 Javascript 也要跟著改。

所以用 HTML 的属性去选取 DOM 节点会更好,如果非要用 CSS 的 class 那也可以多写一个 js- 的 prefix,以表示这个节点有被 Javascript 使用,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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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li class="nav--main__item  js-nav--main__item"><a>.........</a></li>   
  2. <li class="nav--main__item  js-nav--main__item"><a>.........</a></li>   
  3. <li class="nav--main__item  js-nav--main__item"><a>.........</a></li>  

PS. HTML 里两个 class 之间用两个空格,会比一个空格看起来好阅读。
合理的选择器

    class 无所谓是否语意化的问题;你应该关注它们是否合理,不要刻意强调 class
    名称要符合语意,而要注重使用的合理性与未来性。

有时候为了表示更明确,在使用 CSS 的选择器时,要表示某的 class 是搭配某个标签元素使用,会写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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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ol.breadcrumb{}   
  2. p.intro{}   
  3. ul.image-thumbs{}  

但是上面这个写法效能不是很好,同样的目的但可以减少多余的修饰,试试改用下面这种写法,将标签名称用注解标示起来,维护上有相同的效果,但是浏览器处理的速度会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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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ol*/.breadcrumb{}   
  2. /*p*/.intro{}   
  3. /*ul*/.image-thumbs{}  

代码注释

作者:喵哥笔记

IDC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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